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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行業(yè)資訊 網責任編輯: 君林集團 閱讀量: 發(fā)表時間:2021-11-25 14:05:56
臨近年末,對于辛苦了一整年的打工人來說,最期待的莫過于年終獎了。但國家稅務局此前發(fā)布通知,文件中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起,個人取得年終獎不再單獨計稅,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方式的改變,對于普通人到底有什么影響呢?
舉個例子,假設員工A每月工資8000元,年終獎為12000元,每月扣除500元的五險一金,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收入。 若A的年終獎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 全年應繳納個稅:8000*12-5000*12-500*12=30000元 30000*3%=900元 年終獎應繳個稅:12000/12=1000元,適用于月度稅表第一檔3%,12000*3%=360元 全年共計:900+360=1260元 全年共計繳納個稅:8000*12+12000-5000*12-500*12=42000元 42000*10%-2520=1680元
通過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兩者確實有差異,而且每個人的工資和扣除項不同,差異也會各不相同!因此如何合法、合規(guī)、合理地減少應納稅額或者充分利用常見免稅項成為稅籌的關鍵。這里有兩點建議,僅供參考。
增加福利性質名目
增加工資性質名目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有效增加員工實際所得,但員工所得不計入工資總額。具體有以下五點實行方案。
視情增設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4〕089號)規(guī)定: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視情增設公務用車、通訊補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58號)規(guī)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人,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視情增設生活補助費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中可以免稅的稱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guī)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視情增設救濟金、撫恤金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救濟金、撫恤金免納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視情發(fā)放預防新冠肺炎的防護用品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單位發(fā)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y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社保公積金聯動籌劃
以上5種情況員工獲得的各項補貼皆不計入工資總額,也就意味著員工通過以上渠道獲得的各項收入不計入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繳費或繳存基數,所需繳納稅費也會相應降低。另外還可以將各類獎金用于社保公積金扣除項,來進行合理避稅。企業(yè)可以適當增加員工五險一金的繳納,如提高每個月的公積金基數,實際收入并沒有發(fā)生變化,而公積金也可用于員工購房貸款,使用這個方法不僅能激發(fā)員工的積極性,還可以達到避稅目的。
總之,企業(yè)想要進行合理避稅可以選擇的方法還有很多,需要公司提前做好稅務籌劃,找到適合自己的方案。當然,在降低用工雙方稅負、控制人工成本的同時,合理、合法的原則始終是牢不可破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