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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行業(yè)資訊 網責任編輯: 君林集團 閱讀量: 發(fā)表時間:2022-09-08 11:59:08
香港公司注冊成立后,就要在后續(xù)的維護當中,要做好做賬報稅, 對于做賬報稅大部分人知道的方式就2種,一種是零申報,另一種是做賬報稅審計。
而大家卻忘了還有一種,就是離岸豁免。而香港的離岸豁免是指香港稅局同意公司所賺取的利潤是離岸所得,豁免對其利得稅款的征收。香港公司采用的是屬地原則征稅,只對來自于香港的利潤所得才需繳納利得稅,而來自于香港之外的利潤,可以向稅局申請“離岸收入”,豁免繳納利得稅。
那么什么是離岸豁免呢?
離岸豁免就是離岸公司,所從事的收入來源于本地地區(qū)以外的注冊地區(qū),通過離岸豁免申請來獲得免稅。所以很多企業(yè)都想在離岸公司方面獲得免稅,對于離岸公司而言,可以向當地政府進行申請離岸豁免。
如何申請離岸豁免呢?所具備哪些條件:
1、您的香港公司在香港沒有實體辦公室,也沒有在香港聘請員工;
2、沒有香港的客戶和供應商,不在香港洽談業(yè)務和簽署合同;
3、貨物也沒有運到香港,沒有發(fā)生報關,公司屬于離岸經營。
在符合以上條件的情況下,建議公司在第一次做賬審計時申請離岸豁免,這樣申請成功的概率遠大于后期再申請。
離岸豁免申請的流程:
第一步:做賬審計
香港公司需要先進行做賬審計,向稅局提交經審計的報表和報告,并提出離岸申請。
第二步:稅局下發(fā)問詢函
稅局收到離岸豁免的申請后, 會向公司下發(fā)信函,詢問離岸相關問題和提供證明材料,證明香港公司的業(yè)務屬于海外業(yè)務,利潤來自海外。
第三步:回復稅局信函及提供相關材料
收到稅局問詢函后,需要根據信函的內容進行解釋說明以及提供公司詳細的業(yè)務運作文件。申請離岸豁免期間,稅局會根據公司答復的情況,進一步陸續(xù)下發(fā)信函。這時就算進入了與稅務局的反抗辯程序,其中回復稅局信件是一個關鍵點,建議專業(yè)有經驗的人士來協助。
第四步:等待審批結果
經過一系列的問詢,如果通過評估,那么稅局會給公司下發(fā)豁免同意書。
離岸豁免往往是被人忽略的,而卻恰恰是最符合免稅的入口。 香港公司在做離岸豁免申請的時候,除了要符合申請條件,還要在別的國家地區(qū)有納稅的證明, 具備這兩條件才能申請離岸豁免。 以上信息僅此參考,但更重要的是要根據政策形式來看。